据澎湃新闻报道,6 月 26 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对马某非法经营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该案系第四方支付平台为境外网络赌博网站提供资金结算系列案的一部分,部分被告人通过虚拟钱包收取 USDT 形式的佣金或返利。


经查,2022 年 5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8 日,马某等 5 人通过 10 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的 105 家商户代收、代付资金,结算金额超过 29.5 亿元。5 人最终均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 3 至 6 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马某获刑 4 年 6 个月,被追缴违法所得 295 万元,并处罚金 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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