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網信辦(CAC)以及另外四家政府機關——公安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及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一項規範網際網路資訊內容多渠道分發的新規定將於 2026 年 9 月 1 日生效。
該規定要求網際網路內容分發服務提供者以企業實體身分辦理註冊,並取得必要的行政許可。平台必須與分發服務提供者簽署協議,並將相關安排向省級網信部門報告。平台亦需在網際網路使用者的帳戶資訊頁面上,明顯展示內容分發服務提供者名稱。該規定禁止透過內容分發散布虛假資訊、誤導公眾,或從事違法活動。規定同時要求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並對直播電商活動進行標準化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