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因違反《數位市場法》於 7 月 23 日對 Google 罰款 8.9 億歐元

7 月 23 日,歐洲委員會因違反《數位市場法》(DMA),對 Alphabet 旗下的 Google 罰款 8.9 億歐元(約 10 億美元),原因是其對自家搜尋服務的不公平優待,以及限制第三方開發者。Google 因搜尋服務違規被罰 4.6 億歐元,因 Play 商店違規被罰 4.3 億歐元。委員會認定,Google 在搜尋結果中不當地優先呈現自家購物、飯店、航班與體育服務,導致第三方競爭者難以獲得相當的曝光度。此外,Google 限制應用程式開發者在 Google Play 商店以外,向使用者告知更低價格的替代方案。委員會已給予 Google 60 天以遵從,否則將面臨進一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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