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韓金融服務委員會(FSC)規定,若個別投資人自 7 月 31 日起欲購買或增加單一股票槓桿型 ETF 與 ETN 的持倉,必須至少備有 30 億韓元現金作為抵押品。此措施適用於在韓國及海外交易所上市的產品。抵押品要求已由先前規定的 1,000 萬韓元提高;目前僅接受現金資產,證券不再採用。此外,股票出售所得必須在 T+2 之前完成交割,才會納入抵押品要求。
FSC 在單一股票槓桿型產品市值於 5 月 27 日由 4.4 兆韓元飆升至 7 月 15 日的 11.9 兆韓元的同時、在半導體股票波動加劇的背景下,採取了這項更嚴格的措施。當局此前已於 7 月 16 日暫停此類產品的新上市,並限制相關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