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經常看到許多穆斯林交易者一直在問我同樣的問題,老實說,這種困惑確實存在。所以我就來把這件事講清楚:伊斯蘭教中期貨交易到底發生了什麼,以及為什麼那麼多學者幾乎都在說「不行」。



首先是核心問題:大多數伊斯蘭學者都判定傳統期貨是禁忌(haram),原因如下。當你交易期貨時,你本質上是在「賣出」某樣你其實還沒擁有的東西。伊斯蘭教在這點非常明確——有一段聖訓(hadith)字面上就說:「不要把你手上沒有的東西拿去賣。」這就是「gharar」,也就是過度的高度不確定性。你交易的是那些不會立刻交割的資產合約,這違反了伊斯蘭合約的基本原則。

接著是「riba」的問題。期貨交易通常涉及槓桿和保證金,也就意味著會有以利息為基礎的借貸,或是隔夜費用。而「riba」——任何形式的利息——在伊斯蘭金融中都被嚴格禁止。這在伊斯蘭金融裡不是什麼灰色地帶。除此之外,期貨往往看起來很像「maisir」,也就是在伊斯蘭術語中所說的賭博。你是在猜測價格走勢,但並沒有真正使用那項資產。伊斯蘭教所拒絕的正是這種交易。

延遲付款也是另一個致命的關卡。伊斯蘭法要求,在有效的合約中,至少有一方((要麼是價格、要麼是商品))必須立即支付。但期貨呢?兩邊的款項都會延後。這讓它在伊斯蘭合約法下變成無效。

現在,這裡就變得有意思了。確實有些學者允許某些形式的遠期合約,但必須附帶嚴格條件。所涉資產必須是允許的(halal)而且是有形的——不能只是金融工具本身。賣方必須真的擁有該資產,或至少擁有把它出售的權利。而且,這類安排應該只用於對沖真正的商業需求,而不是拿來投機。不能使用槓桿、不能有利息、不能進行賣空。這更接近伊斯蘭教的遠期合約或「salam」合約,和多數人交易的期貨完全不是同一種東西。

主要伊斯蘭權威機構所形成的共識相當一致。AAOIFI(伊斯蘭金融的主要會計準則制定機構)明確禁止傳統期貨。像 Darul Uloom Deoband 這類傳統的經學院,通常也會直接判定它是禁忌(haram)。一些現代的伊斯蘭經濟學家正在嘗試設計符合伊斯蘭法(Shariah)的衍生品,但他們並沒有在討論傳統期貨。

所以,對任何認真考慮在伊斯蘭框架下交易的人,結論很簡單:就現行的形態而言,傳統期貨交易行不通。投機、利息、賣出你根本還沒擁有的東西——所有這些加在一起就都屬於禁忌(haram)。如果你想要保持合規,就改看伊斯蘭共同基金、符合伊斯蘭法的股票、sukuk(伊斯蘭債券),或是以實體資產為基礎的投資。那裡才是真正存在的允許(halal)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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