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曾好奇作家們實際賺了多少錢?我在瀏覽一些淨資產資料時,老實說,那些數字真的很驚人。看起來,少數幾位作家累積的財富甚至比多數名人和運動員還要多。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作家在累積財富這件事上,樣貌差異有多大。有些人靠龐大的書籍銷售量和版稅起家;另一些則把作品打造成多媒體帝國。讓我帶你看看頂尖收入者。

從前10名的底部開始,約翰·格里森的淨資產是$400 million。他的法律驚悚小說《The Firm》和《The Pelican Brief》被改編成票房大片,而他至今仍靠版稅與預付金,每年大約賺取$50-80 million。接著是史蒂芬·金,淨資產是$500 million——這位恐怖小說傳奇在全球已售出超過350 million本書。你仔細想想,真的很誇張。

不過,重點在這裡就變得更有意思了。J.K.羅琳的淨資產達到$1 billion,使她成為史上第一位跨過這個里程碑的作家。《哈利波特》系列不只是主宰了出版——它成為全球媒體現象,透過電影、周邊商品和主題公園席捲全球。這就是如何用敘事打造世代財富。

詹姆斯·派特森也同樣在榜,他的淨資產是$800 million。他寫了超過140本小說,而他的書也已售出425 million本。這傢伙幾乎把高產寫作變成了一套商業模式。

但最富有的是誰?格蘭特·卡多恩,淨資產是$1.6 billion。雖然嚴格說起來,他更像是一位商業企業家——寫書只是他的事業之一,而不是傳統意義上的作家。他經營7家企業以及多個商業課程,所以他的財富來自多元化的投資組合。

有趣的是,J.K.羅琳的淨資產說明了一件事:一個單一成功的系列,如何能產生足以與多數娛樂界人物抗衡,甚至超越的財富。所謂的「羅琳效應」展現了當智財作品連結到全球受眾時,所具有的力量。

有些作家像保羅·柯艾略($500 million)以及麥特·格勒寧($600 million),則透過不同路徑累積財富——柯艾略靠國際暢銷書、格勒寧則靠《The Simpsons》帝國。丹妮爾·史蒂爾的淨資產是$600 million,她把重點放在量產,出版了超過180本浪漫小說。

他們的共同點是什麼?他們都不是一夜爆紅的奇蹟人物。他們要嘛打造了系列作品,要嘛維持了跨越數十年的職涯,或是在寫作之外進行多角化。這提醒我們:在出版界,就像在任何商業領域一樣,規模與長久性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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