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三读通过《诈骗犯罪防制条例》:诈骗最重罚1亿、豪宅跑车炫富加重刑责

台湾立法院今(30)日三读通过《诈骗犯罪危害防制条例》修正案,针对虚拟资产相关诈骗行为大幅加重刑责,最高可处1亿元罚款,同时授权金融机构加速拦阻可疑资金流。
(前情提要:台湾政府持有(没收)比特币达210枚!ETH超2千枚、BNB近300枚…总额逾新台币13亿)
(背景补充:台湾央行再对比特币储备说No!回复立委“研究报告”拒跟进美国与捷克实验)

本文目录

  • 三级罚款制度:最高可达1亿元
  • 金流拦阻机制强化
  • 被害人保护与自首减刑
  • 对币圈的警讯

台湾立法院今日三读通过《诈骗犯罪危害防制条例》修正案,这是近年来针对诈骗犯罪最全面的立法修正,其中特别将虚拟资产相关诈骗行为纳入规范,显示政府对加密货币诈骗问题的重视。

三级罚款制度:最高可达1亿元

本次修法最受关注的是大幅提高罚款金额,采取三级累进制度:

诈骗金额达100万元以上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达1,000万元以上者,处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达1亿元以上者,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此举被视为对近年来频传的大型加密货币诈骗案件的直接回应,包括假投资平台、假交易所等诈骗手法层出不穷,受害金额动辄数千万甚至上亿元。

金流拦阻机制强化

修正案同时授权金融机构在发现可疑交易时,可主动暂停账户交易并通报警方,加速拦阻诈骗资金流。这项规定预计将对涉及虚拟资产的诈骗案件产生实质影响,因为此类案件往往涉及快速转移资金至境外。

法务部表示,过去金融机构在处理疑似诈骗账户时,常因法律授权不足而错失黄金拦截时间,本次修法明确赋予金融机构法律依据,可望大幅提升诈骗资金流拦截率。

被害人保护与自首减刑

修正案也加入被害人保护条款,规定诈骗集团成员若于犯罪后6个月内自首并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可获减刑优惠。此举旨在鼓励诈骗集团末端成员出面指证,协助侦办核心成员。

对币圈的警讯

对于加密货币产业而言,本次修法传达了明确信号:政府正加大力度打击以虚拟资产为工具的诈骗行为。业界人士指出,合法经营的虚拟资产业者应积极配合政府监管,落实 KYC(认识客户)与 AML(反洗钱)规范,以区隔自身与诈骗行为的界线。

随着台湾虚拟资产公会预计于明年第一季成立,加上本次诈骗防制条例的修正,台湾的加密货币监管框架正逐步完善。业者与投资人都需密切关注后续发展,确保在合规框架下运营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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