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彭博社报道,印度尼西亚万隆区法院以挪用公款和洗钱罪名,判处eFishery创始人Gibran Huzaifah入狱9年。法院还处以10亿印尼盾$300 约合58,000(美元)的罚款,并给予Huzaifah七天的上诉期限。该裁决作出之际,距Huzaifah承认在这家印尼水产养殖初创企业中伪造账目约一年。
万隆区法院认定Huzaifah犯有挪用公款和洗钱罪,此判决源于对eFishery运营崩溃的调查。检方此前寻求10年刑期,并表示该案导致的损失超过690亿印尼盾(约合$4 百万美元),同时损害了投资者对该行业的信心。
在董事会调查揭示该公司据称长期夸大收入和利润后,eFishery随即倒闭。根据归因于Huzaifah的说法,这种不当行为始于2018年末,当时处于现金短缺时期,并被用来吸引投资者融资。
调查人员发现了一套复杂的方案,涉及并行的会计记录以及多家壳公司——这些法律实体主要用于转移资金或隐藏交易,而不是作为真正的企业运营。调查中发现,eFishery关于自动投喂机使用情况的说法,与对部署并正在发送数据的设备数量的实际估算之间存在显著差距。据称,eFishery内部报告在较大范围内夸大了业务表现。
软银集团(SoftBank Group)和淡马锡控股(Temasek Holdings)持有eFishery的优先股,但只能收回其投资的一小部分。该案促使人们对东南亚的初创企业风险评估进行更广泛的重新审视:亚洲的风险投资机构实施了更严的尽职调查程序,并寻求更强的合同保护。此次连锁后果也更广泛地打击了外界对印度尼西亚科技行业的信心。
印度尼西亚的金融监管机构正在制定新规则,要求对募集超过1000亿印尼盾(约合$6 百万美元)的初创企业进行审计。行业观察人士指出,此案体现了“ESG光环效应”——环境、社会和治理使命宣言可能使投资者不太可能去审查公司经营中出现的预警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