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SEC主席Atkins在任后首份重大政策宣示落地——2026年3月17日,SEC发布全面性加密资产解释指引,将数字资产划入五大分类,并明确指出只有“数字证券”仍受证券法约束,挖矿、质押、空投则一律排除在外,等于为行业十年监管阴影正式揭幕。
(前情提要:SEC的Project Crypto想干什么,川普想炒什么?)
(背景补充:Paul Atkins正式上任SEC新主席,下一步批准XRP、SOL等山寨币ETF,开放以太坊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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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公告,主席Atkins宣告,SEC不再是“证券万事管委会”——这句话,代表的是Gensler时代那套“执法即监管”逻辑的正式终结。CFTC同步加入,与SEC协调发布,两大监管机构罕见同调,为联邦层级的加密监管框架奠定基础。
超过十年的不确定性之后,这项解释将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清晰的理解。
根据指引内容,SEC将加密资产划分为五类:
第一类“数字商品”,价值来自程序化运作与供需机制,比特币是最典型范例;第二类“数字收藏品”,涵盖艺术、音乐、迷因图、游戏道具等;第三类“数字工具”,包含会员资格、门票、资格证书与身份凭证;第四类“稳定币”,凡依GENIUS法案许可发行人发行者,均不构成证券;第五类“数字证券”,才是唯一仍受完整证券法管辖的类别。
换言之,五类之中有四类脱离了SEC的核心执法管辖范围。Atkins的政策意图已无需解读——他是直接说出来的。
指引中另一项具指标意义的声明,是Atkins点名三类活动——挖矿、质押、空投——明确表示这些不构成证券发行。这等于为DeFi协议和PoS网络解除长年悬在头上的监管阴影。
Gensler时代,SEC曾主张质押服务属于投资合约,并对Kraken的质押业务开罚、迫使其关闭。如今指引白纸黑字写明排除,等于推翻了前任的执法逻辑。
指引同步引入“投资合约动态框架”:即便是前四类非证券资产,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暂时”成为投资合约——但这个地位并非永久,一旦买方无法合理预期从发行方的努力中获利,该资产将自动脱离投资合约的定性。
指引中的安全港设计,针对的是早期阶段的创业项目。符合以下条件者可适用豁免:成立未满四年、新增融资规模低于500万美元、投资合约结构上限7500万美元,或创办人已退出管理职能的既有资产。
这项设计的逻辑是:允许真正的创新型项目在法规正式定型前先行运作,而不是在尚未盈利时就被迫承担完整的合规成本。
这份指引本质上是解释性文件,并非最终规则。SEC预计在1至2周内提交逾400页的正式规则草案,其中将包含“创新豁免”相关条款。正式规则经公开评论期后才具完整法律效力,目前的五大分类框架仍有被修改的空间。
更棘手的问题在于历史遗留。ICO时代(2017-2018年)发行的大批代币,当时多被认定为证券、承受SEC调查或诉讼。此次指引能否为这批代币提供追溯既往的解套依据,指引并未明确回答,法律争议预计仍将持续。
Gensler时代积累的诉讼案件——Coinbase、Ripple后续发展、Binance——是否受此框架影响,同样有待观察。指引改变的是未来执法逻辑,而非过去案件的法律地位。
CFTC此次同步协调,是一个值得关注的信号。长期以来,SEC与CFTC对加密资产的管辖权争议,是市场最大的法律不确定性之一——谁管比特币、谁管以太坊、谁管其他代币,从未有清晰答案。两机构联合作声,意味着行政层面的协调已初步达成。
CFTC主席Selig在声明中直接喊话:“太久以来,美国的建设者、创新者和企业家一直在等待明确指引。信号已经很明确,是时候在美国建设了。”
不过,行政机关的解释性文件终究无法取代立法。稳定币已有GENIUS法案作为立法依据,但加密资产的整体监管框架仍缺乏国会授权的法律基础。此次五大分类框架能走多远,最终取决于国会是否跟进立法——而这,才是这场监管转向能否真正落地的关键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