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院和你说,你U虽然被抢了,但是USDT的相关行为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不给你,要没收,你能接受吗?
张三和李四因买卖USDT在网上认识,且期间有多次交易。起因是,张三没有按照约定向李四转币,李四呢就找到了张三,但张三等人就强迫李四交出钱包私钥密码,然后李四的U就被抢了。
案也立了,张三等人也被抓了,法院也定了抢劫罪。受害人李四想着USDT或者钱能返还给他,但是法院判决书中认定李四有关USDT的行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规定,被害人李四的行为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根据上述规定,USDT或者卖币资金应当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这个依法处理估计也是罚没的,懂的都懂,也不会给到李四。
李四有什么行为?第一是买卖行为,第二被抢的行为。也就是说,法院观点认为,关于USDT的相关交易是非法金融活动,进而你被抢是被骗的行为,虽然你报案作为受害人,但是对应的USDT或者买卖币的资金属于违法行为被没收。
是能这样判断吗?特此我咨询了我的律师朋友,他认为不能。
第一,924文件的通知的效力是文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立行政处罚。不仅如此,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2013年的通知、2017年的94公告、2021年924通知等规范性文件都不得设立行政处罚的类型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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