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拉華州立法者於星期一下午提出參議院法案19(SB19),旨在建立全國首批符合聯邦法律的州級支付穩定幣監管體系。
擬議的特拉華支付穩定幣法案或特拉華銀行現代化法案,規定了針對在州內運營的穩定幣發行商和數字資產服務提供商的許可與監管架構。此舉是更廣泛的現代化推動的一部分,旨在通過額外的銀行和資金傳輸改革,將傳統金融法規與數字資產活動接軌。
本地報導指出,參議院銀行、商業、保險與科技委員會主席斯皮羅斯·曼扎維諾斯(Spiros Mantzavinos)與眾議員比爾·布什(Bill Bush)共同提出此法案。州政府官員及本地機構,包括州長辦公室和特拉華大學,已表達支持,將此措施定位為既有利於商業又關注消費者的措施。
該立法與2025年通過的聯邦《指導與建立美國穩定幣國家創新法案》(Guiding and Establishing National Innovation for U.S. Stablecoins Act,或GENIUS法案)高度相似。該聯邦法律建立了一套分裂制度,大型發行商受聯邦監管,小型發行商則可在被認為“基本相似”的州級框架下運作。特拉華正提前布局,以符合該標準。
若法案通過,SB19將設立三個許可類別:支付穩定幣發行商、數字資產服務提供商,以及綜合許可。監管責任由特拉華州銀行專員(State Bank Commissioner)負責,該專員亦負責制定詳細規範和進行審查。
該提案的核心是嚴格的儲備要求。發行商必須以高品質流動資產(如美元、現金等價物或短期國債)1:1支持所有穩定幣。法案規定若儲備不足,必須採取強制補救措施,並要求對這些資產進行隔離和托管保護。
透明度規定同樣嚴格。公司必須每月公布儲備和未發行數量的披露,並由註冊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獨立驗證。這些披露旨在讓用戶清楚了解代幣是否如宣傳般有實質支持。
法案亦高度重視反洗錢合規。發行商須遵守《銀行保密法》(Bank Secrecy Act)標準,包括了解你的客戶(KYC)程序和交易監控。簡言之,穩定幣公司預期將以類似傳統金融機構的安全措施運作。
一個值得注意的條款是對收益的明確限制。SB19明確禁止發行商僅因持有穩定幣而提供利息或獎勵,切斷將支付工具與存款類產品模糊的企圖。
資本要求亦有明確規定,起點為500萬美元,並根據運營風險逐步調整。發行商還必須保持足夠資本,以覆蓋至少一年的預計支出,為監管者提供緩衝,以應對市場收緊的情況。
贖回權也是重點之一。法案要求發行商在正常情況下於兩個工作日內完成贖回,對於大額提款請求則有限度的延長。費用變動須提前通知,防止突然變動將用戶困在不利位置。
目前,SB19已被轉交委員會審議,尚未進行投票。完整的法條文本預計將很快公布,可能進一步澄清技術細節和執行機制。
對特拉華來說,策略很熟悉:提前布局,制定規則,吸引業務。立法者相信,一個清晰、符合聯邦標準的框架能吸引穩定幣發行商,就像早期政策吸引信用卡巨頭一樣——這次是用數字美元取代塑料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