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陳姓國小美術老師於 2017 年透過昔日學生游男的協助,開設帳戶並代操以太幣、比特幣、比特幣現金與瑞波幣,2017 年分 11 筆匯入游男帳戶,合計 782.6 萬元台幣。2017 年行情大好時帳面獲利逾百萬元,游男建議撤出,陳師以「資產上億再收手」拒絕;此後行情反轉,最終全數虧損。陳師事後提起訴訟求償敗訴。
師生情誼代操的完整經過:帳面獲利逾百萬拒撤出
依判決書還原的過程,陳師 2017 年 5 月至 12 月分 11 筆陸續匯款,買進以太幣、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單筆最大兩筆各為 200 萬元。2017 年為台灣加密投資最狂熱的時期,帳面一度獲利逾百萬元;游男提醒:「你的資金什麼時候要撤出,這麼多錢放在高風險的投機商品,我每天壓力都很大,目前獲利已超過 100 萬。」陳師以「資產上億再收手」回應。
行情反轉後,判決書引用陳師自己的對話:「主力騙線,手腳做得很像,我因為心裡焦急,輕易地上當」,甚至有「把我的權限關掉」等訊息——這些紀錄反而證明帳戶操作權限一直在陳師手上,是他自己在盤中殺進殺出。
Bittrex 鎖帳後的 0.9 顆比特幣
帳戶後來因異常交易被 Bittrex 交易所鎖定,帳戶內剩下約 0.9 顆比特幣。陳師要求游男以歷史最高價每顆 7.2 萬美元(即本金)買回,游男主張當時市價僅約 170 萬元;最終游男仍分期支付了 270 萬元,把這 0.9 顆比特幣接手。但 2024 年陳師再度追討,游男於同年 6 月 1 日簽下承諾五年內清償 700 萬元的還款協議書。
2024 年的 700 萬協議與 5 萬元和解
2024 年 6 月 24 日,游男父母出面協調,雙方達成和解:700 萬元協議書作廢,以 5 萬元折抵;陳師親筆寫下「兩造結清,本人也不再追究」,全程錄影存證。但陳師仍拿已作廢的 700 萬協議書提告,主張和解是被游男父母以「會走上絕路」的說法詐騙而來,試圖依民法撤銷和解。法院不採此說,指陳師未能舉證和解本身存在詐欺,和解已使 700 萬元債務消滅。
常見問題
幫別人代操虛擬貨幣賠錢需要負責嗎?
依新竹地院此次判決,若雙方沒有委任契約、代操者未保證獲利也未施用詐術,且投資人本身保有帳戶操作權限,投資虧損屬市場風險,應由投資人自負。本案游男因曾多次提醒風險、建議撤資,法院認定無詐欺責任,判免賠。
投資糾紛簽了和解書還能再提告嗎?
原則上不行。依民法第 736、737 條,和解具有消滅原有權利的效力。本案雙方 2024 年 6 月 24 日以 5 萬元折抵 700 萬元並白紙黑字寫下「兩造結清」,法院認定 700 萬元債務已消滅;除非能舉證和解本身受詐欺,否則無法再依原協議求償。
法院為何認定陳師告詐欺的主張不成立?
法院指出主張詐欺的一方須負舉證責任;陳師提出的錄音和對話截圖只能看到他在投資失利後不斷質問游男,無法證明游男提供不實資訊;相反,游男不只未保證獲利,還多次提醒風險、建議撤資;此外,帳戶操作訊息顯示陳師自己在盤中下單,難以認定游男有詐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