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信的編輯內容,由行業領先專家和經驗豐富的編輯審核。廣告披露
在加密貨幣領域對消費者造成最大傷害的,並非代幣本身,而是處理它們的平台——交易所、托管人、貸款人和收益服務。
相關閱讀:伊朗衝突噪音推動加密貨幣上漲,但分析師認為上行空間有限 這一發現是澳大利亞證券投資委員會金融科技主管Rhys Bollen本週發布的一份新報告的核心,他認為澳大利亞應停止將數字資產視為全新事物,而應開始適用現有的金融法律。
Bollen在墨爾本貨幣與金融會議上提出了這一觀點,他認為加密代幣應根據其經濟功能來判斷。具有證券功能的代幣應被視為證券。用於轉移資金的穩定幣應屬於支付法範疇。
消費者保護規則應涵蓋其他剩餘部分。他的論點剝除技術包裝,提出一個更簡單的問題:這個東西實際上做了什麼?
在墨爾本大學墨爾本貨幣與金融會議上提交的論文,Rhys Bollen,金融科技高級執行主管
這種框架使澳大利亞的做法與其他國家不同。美國正在推動CLARITY法案,一個專為加密貨幣設計的框架。歐盟則推出了其加密資產市場規則,稱為MiCA。兩者都為數字資產建立了專門的監管結構。
相比之下,Bollen的立場是,從零建立一個獨立系統是偏離了重點——而且會留下壞人利用的漏洞。
Bollen將這些漏洞稱為“監管套利的機會”。建立一個加密專屬法律,總有人會設計產品使其不在規範之內。根據產品的功能將加密與現有法律掛鉤,這種退出方式就會縮小。

BTCUSD在24小時圖上交易價為$69,615:TradingView
澳大利亞並不等待理論的發展。該國的數字資產框架法案,目前正通過議會,並未試圖取代《公司法》。
報導指出,該法案對其進行了修訂——將數字資產平台納入現有的監管架構,而非建立一條獨立的通道。
相關閱讀:特朗普新國家網絡戰略推動加密貨幣升值 ASIC的指導文件《資訊表225》已經確認,根據資產的功能,現有的《公司法》對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定義可以適用於加密貨幣。
Bollen直言不諱地表示,實踐中,監管者應該專注於中介機構——即介於用戶與其加密貨幣之間的公司——而非代幣本身。這正是消費者傷害實際出現的地方。
圖片來自Cyber Security News,圖表來自TradingView
**《編輯流程》**對於bitcoinist來說,重點是提供經過充分研究、準確且公正的內容。我們堅持嚴格的來源標準,每個頁面都由我們的頂尖技術專家和經驗豐富的編輯團隊進行仔細審核。這一流程確保我們內容的完整性、相關性和價值,為讀者提供可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