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要求 Google 自 2027 年起開放 Android 的 AI 功能,並分享搜尋資料

根據歐洲委員會的說法,7 月 16 日,監管機構依《數位市場法》針對 Google 發布兩項具法律約束力的措施,要求該公司向競爭對手開放 Android 的 AI 功能,並與第三方搜尋引擎共享搜尋資料。

在第一項措施下,第三方 AI 助理將獲得與 Google 的 Gemini 及其他服務相同的權限,可使用 Android 裝置功能。第二項措施要求 Google 與第三方搜尋引擎共享搜尋資料,以便讓相關服務得以改進。Google 必須自 2027 年 1 月起開始向符合資格的第三方分享搜尋資料,並在 2027 年 7 月前向用戶提供改進後的 Android 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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