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通過電信管理法第 36 條修正草案,針對以衛星通信設置網路的申請者,賦予主管機關專案核准權,使其可不受現行規定的限制,此舉被市場視為引進 SpaceX 旗下星鏈(Starlink)等國際衛星通信業者的關鍵政策鬆綁。
電信管理法第 36 條修正草案:放寬衛星業者外資持股限制
根據修正草案,主管機關進行專案核准時需嚴格審查的 7 大要件包括:
· 地緣安全
· 公眾電信網路安全
· 電信資源使用情形
· 電信網路整體規劃
· 電信產業與服務市場發展
· 公共利益需要
· 其他相關要件
此項修法打破了長期的外資投資壁壘,旨在建構更具彈性的法制環境,吸引國際低軌衛星營運商合法進駐台灣,同時保留主管機關的審查把關機制。
三大電信業者表態:支持修法但強調地緣安全、資料主權與用戶隱私須受保障
根據報道,台灣三大電信業者對此修法的立場如下:
· 中華電信表示,國際業者的參與將提升災防應變與緊急通信備援能力,期待能串聯台灣衛星終端、網通設備等本土供應鏈拓展國際市場;
· 台灣大哥大強調,促進國際衛星業者合法落地,必須以確保產業治理、資料主權與用戶隱私獲得最高保障為前提;
· 遠傳電信建議應將資料落地、設置地面接收站及與本土業者合作等配套措施納入法律規範。
台灣通訊學會建議參考日本模式
根據報道,台灣通訊學會警示,若未同步建立通訊監察、防詐、資安及退場機制,恐增加長期治理風險;理事長王維菁建議參考日本 KDDI、NTT DOCOMO 及 SoftBank 與 Starlink 合作的手機直連衛星服務實務,採取有條件、分階段開放的分流監理。
具體建議包括:國際業者原則上應在台設立具履責能力的法人;若涉及手機直連或使用台灣行動頻率、號碼資源,則應強制與本地持照電信業者合作;並設置境內地面站或具同等效力的節點。
常見問題
台灣電信管理法修正草案通過後,Starlink 可以直接在台灣設立服務嗎?
根據修正草案,衛星通信業者申請時,主管機關可以專案方式核准,豁免現行外資持股及負責人國籍限制,但仍需接受包含地緣安全、電信網路安全等 7 大要件的嚴格審查;此次為初審通過,尚需完成後續立法程序。
友訊(D-Link)在 Starlink 供應鏈中的角色是什麼?
根據報道,友訊已確認取得 Starlink「低軌衛星網路資料交換節點專用交換機」專案訂單,預計自 2026 年 9 月開始出貨,首年出貨量估達 2 萬台,整體計畫數量達 5 萬台;受此消息帶動,友訊股票連續 3 個交易日攻上漲停板。
三大電信業者對電信管理法修正的主要關切是什麼?
根據報道,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及遠傳電信均表達支持,但共同強調須保障地緣安全、資料主權及用戶隱私;遠傳電信具體建議將資料落地、設置地面接收站及與本土業者合作等措施納入法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