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The Block,美國監管機關包含通貨監理署(OCC)、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全國信用合作社管理局(NCUA)、財政部,以及聯準會;今天錯過了 GENIUS 法案的一年期規則制定期限,且未發布最終的穩定幣監管規定。
截至週六,所有用於落實《引導與制定美國穩定幣國家創新》(Guiding and Establishing National Innovation for U.S. Stablecoins Act)的主要規則草案仍屬於提案。其中數項規則包含針對客戶身分識別以及《銀行保密法》(Bank Secrecy Act)遵循的規定,意見徵詢期間仍延續至 8 月,使得依照法定期限透過一般的「通知與意見徵詢」程序在實務上幾乎不可能完成。這些規範將涵蓋支付型穩定幣發行者的準備金要求、資本標準、託管、風險管理,以及揭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