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這個人林瑞祥因經營暗網毒品交易被判30年。整個事情相當瘋狂——用加密貨幣在暗網市場轉移資金。30年可不是開玩笑的。



這是那種讓你想起執法部門現在多麼重視暗網販運的案例。就算基礎設施可能是匿名的,但當你轉移那麼大量的資金時,顯然還是不夠匿名。將加密交易與暗網操作連結起來,充分顯示調查人員在追蹤這些東西方面已經變得多麼厲害。

讓你開始懷疑關於加密貨幣不可追蹤的說法。很明顯,如果你在暗網上做得夠大,他們最終都會找到你。這個人的30年判決可能會成為其他打算走這條路的人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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