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公布了一套新的規則,將顯著改變加密貨幣資產服務提供商在該地區的運作方式。
這些變化將於2026年1月1日起生效,標志着歐盟在加強對加密貨幣活動控制方面最雄心勃勃的嘗試之一。
這些規則將引入標準化的報告要求,使稅務機關能夠更深入地了解加密貨幣市場。
新框架的核心是對行政合作指令的擴展,稱爲DAC8。
此更新要求加密貨幣交易所、錢包提供商和其他數字資產運營商以標準化的數字格式報告客戶的持有和交易。
一旦提交,這些報告將會在歐盟稅務機關之間自動共享,使監管機構能夠更有效地監控加密貨幣流動和交易活動。
該法規在實施條例(EU) 2025/2263下正式化,還要求建立一個全面的加密貨幣運營商註冊。
每個報告運營商將獲得一個獨特的10位識別號碼,以ISO國家代碼開頭,以簡化跨境監管。
即使運營商從註冊中移除,信息仍必須保存長達12個月,以確保監管監督的連續性。
成員國預計將使用標準化報告模板向歐洲委員會提交年度評估。
盡管該法規被框架爲打擊稅務欺詐、金融犯罪和市場濫用的措施,但它對加密貨幣用戶提出了重大隱私擔憂。
資金轉移法規將所謂的“旅行規則”擴展至超過€1,000的加密貨幣交易,已要求對發送者和接收者進行身分識別,包括與自托管錢包的交互。
用戶可能還會被要求驗證他們私有錢包的所有權。
結合DAC8,這些措施使監管機構對個人交易行爲、錢包流動以及服務提供商的活動有了前所未有的洞察。
歐洲委員會的更廣泛監管方案與加密貨幣市場框架(MiCA)以及即將出臺的反洗錢規則協同工作。
大型加密貨幣運營商將被要求進行詳細的客戶盡職調查,報告可疑活動,並披露其運營的能源消耗。
新規則的支持者,包括歐洲中央銀行行長克裏斯蒂娜·拉加德,認爲統一的歐盟方法將取代分散的國家監管,這在歷史上一直妨礙一致的執行。
然而,給予歐洲證券和市場管理局對主要跨境交易所和清算所的直接監管的計劃受到了包括盧森堡、馬耳他和愛爾蘭在內的小型金融中心的批評。
他們警告說,合並監督權力可能會增加合規成本,並使較小地區的運營商處於不利地位。
金融穩定委員會,G20的主要金融監管機構,最近也指出,全球嚴格的隱私法律往往妨礙跨境合作。
歐盟爲加密貨幣資產服務提供商引入新的加密貨幣數據共享規則的帖子首次出現在CoinJournal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