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三讀通過《詐欺犯罪防制條例》:詐騙最重罰1億、豪宅跑車炫富加重刑責

台灣立法院今(30)日三讀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正案,針對虛擬資產相關詐欺行為大幅加重刑責,最高可處1億元罰鍰,同時授權金融機構加速攔阻可疑金流。
(前情提要:台灣政府持有(沒收)比特幣達210枚!ETH超2千枚、BNB近300枚…總額逾新台幣13億)
(背景補充:台灣央行再對比特幣儲備說No!回覆立委「研究報告」拒跟進美國與捷克實驗)

本文目錄

  • 三級罰鍰制度:最高可達1億元
  • 金流攔阻機制強化
  • 被害人保護與自首減刑
  • 對幣圈的警訊

台灣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正案,這是近年來針對詐欺犯罪最全面的立法修正,其中特別將虛擬資產相關詐騙行為納入規範,顯示政府對加密貨幣詐騙問題的重視。

三級罰鍰制度:最高可達1億元

本次修法最受關注的是大幅提高罰鍰金額,採取三級累進制度:

詐欺金額達100萬元以上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達1,000萬元以上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達1億元以上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此舉被視為對近年來頻傳的大型加密貨幣詐騙案件的直接回應,包括假投資平台、假交易所等詐騙手法層出不窮,受害金額動輒數千萬甚至上億元。

金流攔阻機制強化

修正案同時授權金融機構在發現可疑交易時,可主動暫停帳戶交易並通報警方,加速攔阻詐騙金流。這項規定預計將對涉及虛擬資產的詐騙案件產生實質影響,因為此類案件往往涉及快速轉移資金至境外。

法務部表示,過去金融機構在處理疑似詐騙帳戶時,常因法律授權不足而錯失黃金攔截時間,本次修法明確賦予金融機構法律依據,可望大幅提升詐騙金流攔阻率。

被害人保護與自首減刑

修正案也加入被害人保護條款,規定詐騙集團成員若於犯罪後6個月內自首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可獲減刑優惠。此舉旨在鼓勵詐騙集團末端成員出面指證,協助偵辦核心成員。

對幣圈的警訊

對於加密貨幣產業而言,本次修法傳達了明確訊號:政府正加大力度打擊以虛擬資產為工具的詐騙行為。業界人士指出,合法經營的虛擬資產業者應積極配合政府監管,落實 KYC(認識客戶)與 AML(反洗錢)規範,以區隔自身與詐騙行為的界線。

隨著台灣虛擬資產公會預計於明年第一季成立,加上本次詐欺防制條例的修正,台灣的加密貨幣監管框架正逐步完善。業者與投資人都需密切關注後續發展,確保在合規框架下運營與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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