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立法者Min Byung-deok、Park Min-gyu、Shin Jang-shik舉行題為「美國穩定幣監管框架與韓國數位資產立法議題」的論壇,地點在首爾永登浦區汝矣島洞的國會議員大樓。與會者包括韓瑞喜 (律師、)Kwangjang Law Firm(、金鍾勝 )MRI CEO(、Nicky Ariyadsinghe )Chainlink Labs VP(、朴赫宰 )Base East Asia lead(、李鍾燮 )首爾大學教授(,以及其他立法者與業界專家。論壇聚焦於韓國在回應日益推進的美國穩定幣規則方面所面臨的立法挑戰。
韓瑞喜表示:「GENIUS法案預計將在2026年11月至2027年1月之間實施,這意味著由美國發行的穩定幣可能需要被接受為國內支付方式,從時程角度來看,這是一個相當緊迫的局面。」
Min Byung-deok )民主黨(強調立法的關鍵賭注:「韓國是否能建立一種以韓元計價、全球可安全且便利使用的穩定幣,以及韓國是否能搭乘美元的資金浪潮,成為主導全球的新的G2國家,將取決於立法過程。」
Shin Jang-shik )創新黨(補充說:「穩定幣牽涉許多具爭議性的議題,例如發行人身分與境外發行人登記。現實是,我們因尚未能依照韓國的情況制定能解決這些問題的法律而面臨困難。」
論壇分析了美國通貨監理署 )OCC(於2月發布的穩定幣制定規則通知 )NPRM(。金鍾勝解釋,美國的框架將穩定幣視為一種不同於證券的新資產類別,並允許代幣化資產作為準備金資產。他指出:「美國的監管框架似乎刻意設立全球通用標準的目標。」
金進一步詳細說明,該框架將穩定幣歸類為一種不落入既有金融商品類別的新資產類型,並且它們適用的是GENIUS法案,而非既有的證券或存款保險法律。
金指出,支付穩定幣發行人 )PPSI(的核心要求如下:穩定幣作為唯一的商業活動;禁止支付利息;若準備金不足則暫停新的發行;以及代幣化的準備金資產。就代幣化資產而言,他表示:「美國正在討論是否適合允許將不超過總準備金資產的20%作為代幣化資產,而這個討論已推進到如此程度,確實令人印象深刻。」他並指出,鏈上即時驗證的技術落地是關鍵挑戰。
韓瑞喜概述了韓國的關鍵立法議題。在穩定幣的定義方面,她表示:「作為支付方式的功能需要更強烈地被強調。」她指出,目前提出的法案使用不一致的術語,並對關聯資產適用不同標準,這要求必須清楚的分類與概念定義。
在發行人身分方面,韓指出,正在討論的提案包含:由銀行持有發行人股權51%或以上。她指出,銀行法將銀行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權上限限制在不超過15%,因此需要進行監管審查。她也指出,關於配發/分配架構的討論不足,並建議允許涉及關聯方的分配。
在準備金資產方面,韓表示:「考量到韓國缺乏短期政府公債所帶來的流動性問題,需要擴大可合格的準備金資產範圍。」
金鍾勝解釋,美國的GENIUS法案明確禁止穩定幣支付利息,施行規則亦包含反轉舉證責任的條件。他指出:「利息支付條款可能迫使現有數位資產生態系中的多個商業模式進行重組。」
韓瑞喜反駁說:「應允許金融科技企業依照用戶行為提供利益,不受發行人影響,且不將其歸類為利息,因為這是啟動分配所必需的。」
李鍾燮 )首爾大學(強調:「我想特別強調,穩定幣應從基礎設施的角度來看作是一種『數位支付通道(digital payment rail)』。」他主張,理解美國法律框架的基礎設施取向至關重要,而不只是將穩定幣僅視為支付方式或金融產品。
李建議,韓國在其監管做法中可參考美國的標準,並指出若引入以韓元計價的穩定幣,可能會帶動對短期政府公債的需求。
Nicky Ariyadsinghe )Chainlink Labs APAC and Middle East VP(指出,關鍵的區塊鏈基礎設施挑戰包括透明度、即時查詢能力與安全穩定性。朴赫宰 )Base East Asia則強調公共鏈的必要性,以及代理式(agentic)的支付回應機制作為重點討論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