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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政大教授轟比特幣龐氏騙局!專家:洗錢主力在傳統金融

台大財金系教授張森林在社群媒體發文,指出國際詐騙金額高達 1 兆美元,並直指詐騙集團「主要靠比特幣洗錢」,批評比特幣終將是一場龐氏騙局。政治大學財金系周冠男公開支持張森林觀點,稱「再同意不過,就是龐氏騙局」,並斷言比特幣投資人「會有報應」,但多名研究者以傳統金融洗錢規模更大反駁觀點。

周冠男與張森林的龐氏騙局指控

比特幣龐氏騙局

台大財金系教授張森林 11 月 25 日在社群媒體發文,指出國際詐騙金額高達 1 兆美元,並直指詐騙集團「主要靠比特幣洗錢」,批評比特幣終將是一場龐氏騙局。他表示:「比特幣沒有實質資產,不值得投資」。張森林進一步建議,若投資人願意承擔高風險,應選擇 TQQQ 或台指期 3 倍槓桿等傳統金融工具。

政治大學財金系周冠男也公開支持張森林觀點,稱「再同意不過,就是龐氏騙局」,並斷言比特幣投資人「會有報應」。兩名教授的高調發言,使學界、從業者與市場投資人再次陷入針對比特幣本質的大規模論戰。周冠男的立場尤其引發關注,因為他作為政大財金系教授,其言論對學生和社會大眾具有相當影響力。

這種學術權威對比特幣的全面否定,在台灣社群引發了激烈反應。支持者認為教授道出了比特幣的本質問題,反對者則批評這種論述缺乏對區塊鏈技術和去中心化金融的基本理解。更重要的是,將比特幣定性為龐氏騙局的指控,需要符合龐氏騙局的基本定義:有中心化發行者、承諾固定回報、用後來者資金支付早期投資者。但比特幣顯然不符合這些條件。

洗錢數據揭真相:傳統金融是主力

對於張森林將詐騙金額與比特幣直接綁定,多名研究者提出反駁。金融研究員余哲安指出:「把『有人用某資產犯罪』與『資產本身是龐氏騙局』混為一談,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他強調,若比特幣本身是龐氏騙局,應能從開源程式碼與制度設計中找到明確證據,但目前並無此類結論。

根據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的資料,傳統金融體系每年洗錢規模占全球 GDP 的 2% 至 5%,大約 2.2 至 5.6 兆美元。而根據 Chainalysis 的報告,2024 年被識別為「非法活動錢流入已辨識惡意地址」的金額約 409 億美元。兩者差距超過 100 倍,把詐騙氾濫與比特幣價格畫上等號,忽略了真正難以追查的黑金流。

洗錢規模數據對比

傳統金融體系:每年 2.2 至 5.6 兆美元(聯合國數據)

加密貨幣:2024 年約 409 億美元(Chainalysis 數據)

規模差距:傳統金融洗錢規模是加密貨幣的 100 倍以上

這個數據對比揭示了一個關鍵事實:雖然加密貨幣確實被部分犯罪活動使用,但其規模遠遠小於傳統金融體系。更重要的是,比特幣的區塊鏈特性使得所有交易都公開可追蹤,執法機構可以透過鏈上分析追蹤資金流向,這種透明度在傳統金融體系中是不可能實現的。

過去的確有部分犯罪金流透過加密貨幣,但這並不等同於比特幣本身是詐騙,而是「人性問題」,與工具無關。正如現金、黃金、藝術品都曾被用於洗錢,但我們不會因此認為這些資產本身是詐騙工具。犯罪利用一項工具,不代表工具本身有罪。

龐氏騙局定義檢驗:比特幣不符合基本條件

針對「比特幣是龐氏騙局」的核心論點,多名觀察者逐點反駁,認為此類指控忽視龐氏詐騙的必要條件。比特幣沒有發行人、沒有固定收益、沒有承諾報酬,也不存在「後金填前金」的結構,自然不符傳統龐氏定義。

龐氏騙局的經典定義包含幾個核心要素:第一,存在中心化的發行者或操控者;第二,向投資者承諾固定或高額回報;第三,用新投資者的資金支付早期投資者的回報;第四,缺乏實際的盈利模式或資產支撐。比特幣在這些維度上都不符合。它是去中心化的,沒有任何中央機構控制;它從未承諾任何固定回報;價格完全由市場供需決定;其價值來源於網絡效應和使用者共識,而非金字塔式的資金流動。

《Inside》創辦人蕭上農引用《人類大歷史》觀點指出,貨幣本質是一種「共同想像」,比特幣的價值源於使用者從「中心化權威」移轉到「不可被篡改的程式碼」。他認為,把比特幣視為荒謬,是停留在傳統金融敘事中的觀點,而犯罪使用比特幣,反而證明它具備高度流動性與反審查性。

《科技人》站長黃郁棋表示:貿易的本質是交換,而你的東西有沒有價值,取決於對方要不要跟你交換。就像球員卡一樣,有人視為無價,也有人完全無感。這種相對價值論的觀點,挑戰了傳統金融學對資產「內在價值」的定義。

跨太平洋的制度認知落差

法律評論者果殼律師將台美差異直接點出。他表示,美國總統、副總統、財政部長與 Fed 主席皆稱比特幣是「數位黃金」或「健全資產」,但台灣部分教授卻以「龐氏騙局」定義之,形容兩者形成「跨太平洋的奇妙對比」。

這種認知落差並非偶然,而是反映了不同金融體系和監管框架下的思維差異。美國在經歷了多年的市場發展和監管摸索後,主流機構已經接受比特幣作為一種新型資產類別。SEC 批准了比特幣現貨 ETF,貝萊德等頂級資產管理公司管理著數百億美元的比特幣資產,這些都是市場成熟度的體現。

相比之下,台灣的監管環境和學術討論仍停留在較早期的階段。部分原因是台灣加密貨幣詐騙案件頻發,造成社會對整個產業的負面印象。然而,這種將詐騙問題與技術本身混為一談的邏輯,正是專家們批評的核心謬誤。

金融敘事的衝突與理性討論的必要性

部分產業人士認為,討論應回到制度事實,而非情緒標籤。將比特幣投資者等同於詐騙幫兇不僅不精準,也可能誤導社會。國際洗錢最大的溫床仍在傳統金融體系,而比特幣的可追蹤性反而提高執法效率。比特幣早期的確存在詐騙金流參與,但當洗錢者逐漸退出後,加密市場進入信仰價值主導的階段。

綜合上述觀點,這場爭論反映的其實是兩種金融敘事的衝突:一方堅持傳統貨幣要由國家背書、受監管框架支撐;另一方則相信去中心化與開源制度能帶來更透明、更可信的清算層。在全球監管逐步成熟、國際機構持續納入比特幣的當下,台灣內部的學術辯論更顯得重要。如何在事實、數據與制度差異間展開更理性討論,或許才是這場由周冠男與張森林引發的龐氏騙局爭端真正值得關注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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