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2026 年 7 月 16 日越南副总理阮文胜签署的第 284/2026 号命令,在未获越南财政部许可的加密货币交易所或服务提供商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可能面临 3,000 万至 5,000 万越南盾(1,140–1,900 美元)的罚款。对境外投资者发行的加密资产进行交易的境内投资者,最高或将被处以 1 亿越南盾(3,800 美元)的罚款。该命令将于 9 月 1 日生效,并进一步规定针对未获许可的交易所、不当代币发行以及反洗钱(AML)合规失败的处罚;主管部门可暂停许可、没收资产,或责令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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