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納州通過了新立法,允許比特幣和其他數字資產被納入某些州退休計劃。
州長麥克·布朗簽署第1042號法案,建立了一個框架,允許通過自主投資經紀選項進行加密相關投資。此舉使印第安納州成為首批正式允許在公共退休投資結構中暴露於數字資產的州之一。
州長麥克·布朗批准了第1042號法案,該法案被稱為《加密貨幣的規範與投資法》。該立法允許在某些公共退休和儲蓄計劃中使用比特幣和其他數字資產。
完成:印第安納州州長麥克·布朗簽署了第1042號法案(HB 1042),正式題為“加密貨幣的規範與投資”。該立法允許某些州管理的退休和儲蓄計劃為參與者提供加密貨幣的存取權…
— MartyParty (@martypartymusic) 2026年3月3日
根據法律,州退休計劃必須提供自主投資經紀選項。該經紀選項必須包括至少一項加密貨幣投資產品。
計劃管理者必須在2027年7月1日前確保參與者能夠存取這些加密投資產品。退休計劃參與者可以決定是否暴露於數字資產。
此結構允許個人通過經紀賬戶直接選擇加密投資。這些資產不會自動出現在標準退休投資組合中。
該立法還為使用加密貨幣進行合法支付的居民提供保護。州和地方政府不得對加密交易徵收特殊稅或額外費用。
這些保護措施適用於使用數字資產購買合法商品和服務時。法律還保障個人自行托管數字資產的權利。
自行托管允許用戶控制其私鑰,而無需依賴第三方平台。立法者表示,該條款確保用戶能夠掌控自己的數字資產。支持者認為,該框架為加密用戶和企業提供了更明確的規則。
印第安納州的舉措與其他州審查數字資產投資政策的情況同步。一些州正在探索是否應讓退休基金接觸加密貨幣產品。
密蘇里州立法者已提出與比特幣戰略儲備計劃相關的方案。其他州也在研究不同的數字資產投資政策模型。聯邦層面對加密退休投資的討論也在增加。
去年八月簽署的一項行政命令允許某些401(k)計劃考慮加密資產。監管機構警告稱,退休投資需要嚴格的保障措施。SEC主席保羅·阿特金斯表示,嚴格監督下有限的存取可能是可行的。
印第安納州立法者已推進第1116號法案,該法案可能在全州範圍內禁止加密貨幣ATM。該提案取代了早期旨在通過許可證、身份驗證和交易費用限制來規範自動櫃員機運營商的規則。
根據印第安納州公共媒體,參議員斯科特·鮑德溫表示,州政府並非想阻止加密貨幣的使用。然而,他警告說,加密貨幣自動櫃員機可能促使洗錢和逃稅行為。因此,立法者支持用全面禁令取代規範。
更新後的法案將經營加密ATM定義為非法的欺騙行為。州檢察長可以對運營商和設置機器的房產所有者採取法律行動。法院也可以命令沒收自動櫃員機及用戶收取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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