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場
紐約一宗由 Noah Doe 及兩家位於懷俄明州的有限責任公司(LLC)—ABC Company 與 XYZ Company 於 5 月 1 日提出的新訴訟,正尋求一項法院命令,宣告對 39,069 個閒置的比特幣地址擁有所有權,並就根據傳統法律,是否可將失活(inactive)的硬幣視為已被拋棄的財產提出法律測試。原告主張,與所列地址相關的硬幣已被找到、通報給紐約警察局,並依照紐約的遺失財產法提出主張;他們表示,閒置錢包構成依法已拋棄的財產,包含連結到早期比特幣礦工、身份不明持有人,以及被歸因於比特幣創作者 Satoshi Nakamoto 的錢包。本案提出一個具有重大市場影響的根本法律問題:公開區塊鏈上的不活躍,是否能被視為在財產法下的拋棄?不過,該訴訟面臨重大技術障礙—比特幣協定只承認有效的密碼學簽名,而不是法院裁定;因此,僅憑一項判決並不足以使原告在沒有私鑰的情況下,取得從所列錢包中移動資金的能力。
為何該主張在技術上很難執行
這項訴訟凸顯了「法律上的所有權主張」與「實際上的區塊鏈控制權」之間的落差。法院可以就財產權出具裁定,但比特幣網路只認可有效的密碼學簽名。這意味著,僅憑判決本身,並不足以讓原告能夠移動所列錢包中的資金。
Castle Labs 的首席研究分析師 Noveleader 表示,法院無法迫使比特幣網路轉帳資金,因為不存在「在不具備私鑰的情況下重新分配資金」的機制。
「唯一狹窄的例外是,如果其中任何一批硬幣被移轉到受監管的託管方或交易所;在那時,法院才可能命令該中介採取行動,」Noveleader 表示。
這種差異正是本案的核心。若硬幣仍停留在鏈上閒置,裁定可能幾乎不具實際效果。若其中任何硬幣之後進入受監管的交易所或託管方,主張人可能會試圖利用該裁定去施壓該中介。就目前看來,這項訴訟更可能是在測試法律理論,而非解鎖真正的比特幣。
訴訟中點名的比特幣地址有哪些
這份 901 頁的文件列出了 39,069 個比特幣錢包地址。這些地址包含「12c6D」(與 Satoshi Nakamoto 相關)以及「1Feex」(與 Mt. Gox 交易所駭客相關)。
根據 Sani(比特幣鏈上分析平台 Timechain Index 的創辦人)表示,所列錢包持有估計 370 萬 BTC,價值約 2,850 億美元。
許多地址與舊式的比特幣輸出格式(output formats)有關。Sani 指出,舊的 Satoshi 時代供給大多落在「Pay-to-Public-Key」(P2PK)輸出格式中,而原告則向對應的「Pay-to-Public-Key-Hash」(P2PKH)地址送達法律通知。在許多情況下,這些 P2PKH 地址可能沒有任何價值。
這可能削弱「已對實際持有人發出正確拋棄通知」的主張。若通知是在空的或格式不匹配的地址上送出,但餘額仍存在於未被通知的 P2PK 腳本中,法律程序可能未能觸及到相關的鏈上位置。
Castle Labs 的分析師表示,由於訊息是寄送到不再被目標錢包所使用的地址格式,因此該通訊嘗試在結構上是「有缺陷的」。即便透過 OP_RETURN 送出一筆小額交易,如果預定接收者並未主動監控錢包,也同樣可能無效。
閒置比特幣與財產法的含意
此訴訟的核心弱點在於,「閒置」不一定等同於「被拋棄」。相當大比例長期不活躍的比特幣,可能屬於已故持有人、遺失私鑰的使用者、早期礦工、長期持幣的實體,或是其所有者並沒有必要進行交易的錢包。這些類別並不會自動構成法律上的拋棄。
這種差異對比特幣市場很重要,因為舊錢包承載著巨大的象徵意義。即使實際進入市場的供給量很小,來自 Satoshi 時代的硬幣仍被密切關注,因為任何移動都可能影響市場情緒。
更廣泛的「閒置供給」背景規模也很大。根據 Bitbo 資料,約有 350 萬枚比特幣(價值約 2,710 億美元)已在超過 10 年期間保持不活躍;而 660 萬枚硬幣(價值約 5,770 億美元)則已在超過 5 年期間保持閒置。
對交易所、託管方與機構投資人而言,實務上的疑慮並不在於法院能否移動舊比特幣。關鍵是:若這些資金之後進入受監管的平台,法院命令是否可能隨後附著(attach)到這些硬幣。這可能引發與凍結資產、所有權爭議,以及與傳統(legacy)錢包綁定的法律通知相關的合規問題。
投資人要點
在沒有私鑰的情況下,這項訴訟不太可能改變比特幣的所有權運作機制。它更大的意義在於法律層面:法院可能會被要求界定,鏈上不活躍是否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支撐依照傳統財產規則提出的拋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