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靜安破獲虛擬幣換匯案,涉案逾 2 億元人民幣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於 7 月 1 日披露,該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對利用虛擬幣跨境對敲非法換匯的犯罪團夥成員李某等人提起公訴,6 月 10 日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橫跨 3 年、涉案金額超人民幣 2 億元的非法經營系列案宣告終結。

Z 公司的虛擬幣對敲換匯架構:全程無真實資金跨境

Z 公司於 2019 年由主謀周某在境外註冊成立,對外以「私人銀行」名義宣傳,並開發虛擬銀行 App 製造正規假象,但從未取得中國外匯業務許可。換匯流程:境內客戶以人民幣向虛擬幣承兌商購入虛擬幣,轉入 Z 公司境外虛擬錢包;Z 公司在境外將虛擬幣兌換成外幣,轉入客戶指定的境外帳戶。

全程無真實資金跨境流動,而是境內外資金池分別結算,Z 公司收取 3% 換匯服務費,向中介支付 0.5% 好處費。Z 公司瞄準有境外購房、移民和留學資金需求的高凈值客戶,透過留學、移民中介定向引流。

審判結果:5 人被判、4 人相對不起訴的分類處理

法院依據各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涉案金額和認罪認罰態度作出以下裁定:

高某(境內客戶經理):在職期間經手非法換匯超 1.7 億元;取保候審期間繼續犯罪,2025 年 1 月被批准逮捕

李某(境外客戶經理):在職期間經手非法換匯 5,000 餘萬元;2025 年 7 月在機場出境時被截獲

高某、李某等 5 人:被判有期徒刑六年至兩年六個月不等,罰金 150 萬至 30 萬元不等

陳某、黃某等 4 人:犯罪情節較輕、自願認罪認罰,依法作出相對不起訴處理

行刑反向銜接:不起訴、不代表、不追責

案件宣判後,靜安區檢察院立即啟動「行刑反向銜接」機制,將線索移送行政檢察部門,並提請向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分局送達檢察意見書,建議對陳某等人予以行政處罰。目前,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分局已依法對陳某立案調查,形成「刑事追責+行政懲戒」的跨境金融治理閉環。

常見問題

虛擬幣「跨境對敲」換匯與傳統地下錢莊有何技術差異?

傳統地下錢莊通過人力協調境內外同步資金操作完成換匯;虛擬幣跨境對敲以虛擬幣為中介,利用其匿名交易和鏈上無痕流轉的特性,切斷境內外資金的直接關聯。表面上無資金真正跨境,但本質仍是非法買賣外匯,情節嚴重將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

出借銀行卡協助換匯,是否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本案中,李某男友因出借銀行卡歸集境內資金 800 餘萬元,被移送公安機關。根據靜安院的案件說明,出借銀行卡協助他人代收代轉「換匯資金」,輕則帳戶被凍結、影響個人徵信,重則可能被追究電信詐騙、洗錢或幫助信息網絡犯罪的刑事責任。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的新規對個人境外投資有哪些影響?

《國務院關於對外投資的規定》於 2026 年 7 月 1 日正式施行,居民個人投資被納入其中,所有資本類資金出境需匹配完整備案、完稅和產權證明。境內居民每人每年 5 萬美元的便利化購匯額度仍限用於旅遊、留學等經常項目,嚴禁用於購買境外股票或房產等資本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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