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DOJ)一份 6 月的內部備忘錄警告,負責處理加密貨幣案件的檢察官,全球最大交易所幣安在凍結和扣押與刑事案件相關資產方面的合作可能減弱;備忘錄指出幣安計劃在滿足凍結和扣押客戶資產的要求前附加條件。幣安否認任何變動,稱與美國執法部門的合作過去沒有改變,未來也不會改變。
根據報道,DOJ 數位貨幣法律顧問 Rachel Jones 在 2026 年 6 月撰寫了這份內部備忘錄,分發給直接處理加密貨幣案件的人員,副本同時發送給 Kevin Mosley 等高級員工。備忘錄警告,幣安計劃在滿足凍結和扣押客戶資產的要求之前附加條件,這可能影響整個加密貨幣執法領域。
幣安在全球現貨加密貨幣交易中約佔 39% 的市場份額,在追蹤、凍結及追回通過駭客攻擊、勒索軟體、制裁違規和詐欺等手段取得的非法數位資產方面,歷來發揮關鍵作用。
根據幣安官方回應,爭議根源在於 ADGM 資料保護辦公室的官方指引;ADGM 許可自 2026 年 1 月 5 日生效,其指引稱允許必要披露的豁免「不適用於阿聯酋境外執法機構提出的請求」。
幣安的解讀是,指引允許為「確立、行使或捍衛法律主張(包括司法、行政、監管和庭外程序)」而進行的必要轉移,且指引列舉了應美國監管機構要求的適用例子;幣安企業傳播主管表示公司正在擴大而非減少與 DOJ 的合作,已與 DOJ 和 ADGM 官員聯繫以澄清。
根據報道,2023 年 11 月幣安承認違反《銀行保密法》,包括經營未經授權的匯款公司和違反制裁規定,同意支付超過 43 億美元的罰款,並接受為期三年的獨立合規監督,協議中含「全面合作」要求。
然而,自那時以來,DOJ 已暫停許多企業監控計劃;副 AG Todd Blanche 於 2025 年 4 月的備忘錄終止了對數位資產的「起訴監管」,並導致國家加密貨幣執法小組關閉,使目前的執法工作更加依賴幣安的自願合作。
根據報道,目前已有若干合規案例引發關注: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報道稱,與柬埔寨關聯的 Huione 集團於 2025 年 11 月透過幣安轉移了至少 4.08 億美元,而當時幣安仍受法院官員監控;2026 年 4 月,參議員 Richard Blumenthal 要求 DOJ 和財政部就超過 10 億美元透過幣安匯往伊朗相關聯錢包的報道提供資訊。
前 DOJ 詐欺部門官員 Scott Armstrong 表示,傳聞中的變化可能導致「一個額外的、不必要的障礙,為執法部門帶來很多問題」。
根據報道,DOJ 的 2026 年 6 月內部備忘錄警告檢察官,幣安計劃在凍結和扣押客戶資產前附加條件,合作可能減弱;幣安否認任何變動,稱 DOJ 官員誤解了其在阿布達比 ADGM 許可結構下的責任,並已與 DOJ 及 ADGM 官員聯繫澄清。
根據報道,幣安於 2026 年 1 月 5 日起受 ADGM 許可規範;ADGM 資料保護辦公室的官方指引稱必要披露豁免條款「不適用於阿聯酋境外執法機構提出的請求」,DOJ 認為這可能意味著幣安需要提交 MLAT 申請才能配合凍結資產;幣安則認為指引仍允許其配合法律程序相關請求。
根據報道,幣安佔全球加密現貨交易量約 39%;若幣安停止「禮節性凍結」而改要求正式法律程序,調查人員可能需要等待更長時間才能追回可能已轉移的數位資產,跨國加密貨幣執法效率將受到顯著影響。